长江电力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向中国三峡总公司发行15.88亿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告指出,该批复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证监会豁免中国三峡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长江电力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的15.88亿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其总股本的67.6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注入829.7亿资产
根据长江电力今年5月公布的重组预案,中国三峡总公司持有的三峡电站8台70万千瓦地上发电机组及对应的大坝、发电厂房、共用发电设施等主体发电资产和相关生产性设施注入到长江电力。此外,中国三峡总公司还将向长江电力注入6家辅助生产专业化公司的股权。资产总计829.7亿元。占长江电力2008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应科目的比例为143.71%。
根据协议,长江电力将向中国三峡总公司通过三种方式支付对价。其一,以每股12.68元的价格定向中国三峡总公司发行15.87亿股,作价201.34亿元,其二以现金支付对价约372亿元。其三则以承接债务的方式支付对价约500亿元。
同时根据双方还约定,中国三峡总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峡发展公司100%股权在相关交易条件具备时,出售给长江电力,长江电力承诺购买此股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三峡发展公司资产总计1.5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0.91亿元,2008年度营业收入1.34亿元,实现净利润0.10亿元。
长江电力今年净利润预计48.63亿
长江电力对资产注入后做出了盈利预算,假设在2009年6月30日完成资产交割,长江电力2009年预计净利润为63 亿元。假设在2009 年9 月30 日完成资产交割,长江电力200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预计净利润为48.63 亿元,较重组前2008 年长江电力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0亿元,增长23.74%,较以2009年6月30日为交割日的《重组预案》预计数63 亿元有所下降。
同时预计2010年长江电力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达到69.58亿元,每股收益为0.6326元,分别比重组前2008年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提高77.05%和51.48%。
三峡总公司将整体上市
根据国家有关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背景,中国三峡总公司拟以长江电力为平台,将三峡工程发电资产整体注入,支持长江电力做大做强,实现协同发展。此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长江电力迅速扩大水电主营业务规模,全面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规模与业绩的同步增长。 |